January 24, 2007

缘何不识愁滋味

喜欢高二的日子,毫不避讳的说,其实是因为轻松。远离了中考的痛,也不再像高一那样只顾玩,然后在考试之前为了八门功课焦头烂额。当然更不像高三,有那么大的压力和负担。还有就是因为和leebin还有雨曦坐在一起,从来不会觉得孤单。

还有大概就是因为高二的周末了吧。至少有一个下午,周六或是周日,打开电脑,放音乐,然后什么也不干,只是静静地坐着,喝咖啡或是茶,有时看杂志或者小说,更多的时候面前放一本笔记本,晾出一张干干净净的纸,供我随手涂鸦。通常三五个小时只能写一到两篇两千字左右的散文,煞是浪费时间。当时的我就意识到自己绝对不能把写作当作职业,否则每个月如何供养自己?可是,也只有高二,我尝试了散文、小说、杂文、诗歌等各种体裁。我会想很多,却很少把思维转化成文字,因为跟不上思想的节奏。听来好像很嚣张的样子——我想到的更多的是具体的画面,连续的画面,只有连续的画面才能表达的感觉。彼时因为一张西班牙吉他cd而开始迷恋西班牙,也曾梦想去西班牙看那座造了500年还未竣工的圣家堂;也因为重新看《三国演义》而深陷冷兵器时代无法自拔,崇拜诸葛亮,还借过高中图书馆里一本很老很老的《诸葛亮集》;也曾央求爸爸带我去长江边,看看什么叫做“白浪滔天”,真实地感觉到了时空的遥远,然后很想有部时光机,把我带回久远的年代。我爱隐士,爱贤哲,于是淘出图书馆里的《古诗源》;也爱上了古琴的闲散飘逸,爱《广陵散》,爱竹林八贤,连那个黑暗的时代也一起喜欢了;爱古代的才情女子,爱诗词。某天,园子里突然冒出棵菜花,并且非常争气地鲜艳着灵动,在我的“影片”里,多出了大片大片的油菜花田,清风徐徐,迎风摇曳,泛起金黄色的波浪。

高二的时候,遇见了李能国;参加了英语竞赛;在两个月的集训过程中,终于第一次和他近距离接触,看见了他的“鬼画符”;碰见了喜欢的语文老师;离开了亲爱的物理老师;目睹leebin的第n次单恋;经历了分班,进入了新的班级,如同心声,第一次接触到高三的鼻息。在九班重新打拼天下。03年6月5日,目击班里的流血事件,开始对某同志刮目相看。周健、管凌云、余晓镜……排列组合、有机、生物的选修教材,已经成为了高三的前奏,然而每一步还都是轻盈愉快。

不知何时,学校前古朴简陋的教堂变了模样,就如同我一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我如何丢失了自己的美好时光。十七岁的年代,大概只能在日剧里找寻了。

2 Comm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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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也最喜欢三国两晋南北朝~为那时代的文化所倾倒

    Comment by 包包 — January 26, 2007 @ 9:56 pm

  2. 高二的时候我在做什么?学业上有重大的进步,竞赛上却有遗憾的失败;踢球被撞得缝了七针,肇事者却是我最好的朋友

    Comment by wei — January 27, 2007 @ 2: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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