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9, 2007

决议草案

委员会:安全理事会危机委员会

议题:伊朗核问题

起草国:科威特

联合起草国:中国、俄罗斯、埃及

附议国:

 

安全理事会,

注意到伊朗核问题在中东地区乃至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密切的关注,

意识到伊朗核问题在包括伊朗在内的伊斯兰国家之间注入了新的不稳定因素,阻碍了各国在政治外交等领域的良性发展,

考虑到伊朗核问题可能导致中东地区冲突不断恶化,从而进一步导致世界范围内政治局势紧张,

密切关注朝鲜核爆在世界范围内引发的新一轮冲击及对伊朗核问题的解决产生的影响,

铭记《联合国宪章》中安理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决心防止局势恶化,

重申《不扩散核武器条约》1的承诺,

回顾《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一条和第二条2,缔约国有权不受歧视地为和平目的进行核能的研究、生产和利用,

深信在全球能源危机的背景下,和平利用核能是各个国家的基本权利,而且是必要且可行的,

回顾196817日在联合国框架下由英国、美国、苏联和其他59个国家分别在伦敦、华盛顿和莫斯科缔结签署的共11款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特别回顾1995511日在联合国《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审议和延长大会上,178个缔约国以协商一致方式决定无限期延长该条约,以及通过的两个决议:《核不扩散和裁军的原则和目标》、《加强〈条约〉审议机制》,

回顾1997515日由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核准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3

特别回顾在一九七八年六月三十日联合国大会第二十七次全体会议及第十届特别会议上通过的日内瓦国际裁军组织的提案4

关切20036月以来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就伊朗核问题多次举行会议,除发表一项主席声明外,还通过了一系列决议5,即2003619日、2003912日、20031126日、2004313日、2004618日、2004918日、20041129日、2005811日、2005924日决议,

严重关切地注意到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向安理会提交的一系列有关伊朗核计划的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报告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决议,包括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GOV/2006/14号决议6

严重关切地注意到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2006227日的报告(GOV/2006/15)列举了关于伊朗核计划若干悬而未决的问题,包括一些可能涉及军事核层面的问题,并注意到原子能机构无法得出伊朗没有未经申报的核材料或核活动的结论,

严重关切地注意到原子能机构总干事2006428日的报告(GOV/2006/27)及其结论,包括原子能机构经过三年多的努力,设法澄清伊朗核计划的所有方面,在情况了解方面存在的空白依然是令人关切的问题,而且原子能机构无法在其就伊朗不存在未经申报的核材料和核活动提供保证的努力中取得进展,

注意到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200668日的报告(GOV/2006/38)证实伊朗尚未采取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所要求的、安理会329日声明重申的、对建立信任不可或缺的步骤,

回顾安理会第1696(2006)号决议(S/RES/1696(2006)) 7

回顾安理会主席2006329日的声明(S/PRST/2006/15) 8

强调寻求谈判解决办法保证伊朗的核计划完全用于和平目的的政治和外交努力的重要性,并注意到这一解决办法将有利于其他地区的核不扩散努力,

1.        强调和平利用核能是每个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支持伊朗在核不扩散体系下发展民用核能;

2.        鼓励伊朗与各国尤其是美国进行实质性对话;

3.        呼吁伊朗积极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增加核活动的透明度,尤其是协助原子能机构澄清带有军用核层面的可能活动,以争取国际社会的信任;

4.        建议伊朗在与各国和平谈判期间暂停铀浓缩活动;

5.        呼吁各国重回由相关各方参与的和平谈判,在联合国框架下通过和平谈判的方式寻求伊朗核问题的解决方案,共同维护世界范围内的和平与稳定;

6.      不赞成联合国安理会在和平谈判期间对伊朗进行制裁;

7.         不赞成联合国安理会将《联合国宪章》第七章作为决议依据处理伊朗核问题;

8.         建议美国及欧盟对伊朗实行经济援助,帮助伊朗融入国际社会;

9.        深表遗憾《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缔约国并非都能忠实履行或效落实该条约中的各项内容,相关国家也未能按照在1978630日联合国大会第二十七次全体会议及第十届特别会议上通过的日内瓦国际裁军组织的提案A/RES/S-10/2)中的相关要求切实全面落实国际裁军组织的弃核义务;

10.    吁请安理会、国际原子能机构及国际裁军组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裁军及无核化进程,特别是中东及朝鲜半岛无核化进程;

11.    重申防止核扩散、推动核裁军、促进和平利用核能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三大宗旨;

12.    促请核武器国家对无核武器区承担义务,特别是严格尊重无核武器区的地位并且保证不对这些区域的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13.    强烈推荐裁军谈判会议继续积极加紧谈判,以求早日达成协议并缔结关于保证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有效国际安排,同时考虑到对缔结一项国际公约的广泛支持和为达成这项目标所提出的任何其他提案;

14.    建议联合国大会将题为缔结关于保证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有效国际安排的项目列入会议议程

15.    赞同有效措施可以并应该在国家一级和通过国际协定加以采取,以便在不影响能源供应或核能和平用途的发展的情况下尽量减少核武器扩散的危险。因此,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国家应联合采取进一步步骤,在普遍和无歧视的基础上就防止核武器扩散的方法和途径,拟订一项国际协商一致的意见;

16.    吁请安理会、国际原子能机构及国际裁军组织制定有效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以加大其执行力度,以保证国际监督机制得到全面贯彻、保证其工作效力不受损害;

17.    强调国际社会有责任、有义务对每一个国家的核活动进行合理监控;

18.    推荐国际原子能机构制定核查时间表,对除五常之外的事实上有核国家进行核查,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并澄清其全部核活动,敦促其尽快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允许国际原子能机构对其进行更为严格的突击检查,要求其保证不对处于无核区域的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敦促其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敦促其停止试验核武器、终止核武器的质量改进、停止发展新型核武器、防止核武器扩散;

19.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注释:

1.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

2.         主要条款:参见附录一

3.         全文:http://www.iaea.org/Publications/Documents/Infcircs/Others/infcirc140.pdf

4.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一条和第二条:参见附录一

5.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

6.         日内瓦国际裁军组织的提案:即联合国大会第十届特别会议的最后文件(A/RES/S-10/2),主要内容参见附录六

7.         IAEA有关伊朗核问题的一系列决议:参见附录二

8.         GOV/2006/14号决议:即《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执行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有关的保障协定》,主要内容参见  附录五

9.         安理会第1696(2006)号决议(S/RES/1696(2006)):主要内容参见附录三

10.     安理会主席2006329日的声明(S/PRST/2006/15):参见附录四



附录一: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有11条规定,主要内容是:核国家保证不直接或间接地把核武器转让给非核国家,不援助非核国家制造核武器;非核国家保证不制造核武器,不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其他国家的核武器转让,不寻求或接受制造核武器的援助,也不向别国提供这种援助;停止核军备竞赛,推动核裁军;把和平核设施置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国际保障之下,并在和平使用核能方面提供技术合作。

Key Articles from

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

Article I: Each nuclear-weapons state (NWS) undertakes not to transfer, to any recipient, nuclear weapons, or other nuclear explosive devices, and not to assist any non-nuclear weapon state to manufacture or acquire such weapons or devices.

Article II: Each non-NWS party undertakes not to receive, from any source, nuclear weapons, or other nuclear explosive devices; not to manufacture or acquire such weapons or devices; and not to receive any assistance in their manufacture.

Article III: Each non-NWS party undertakes to conclude an agreement with the IAEA for the application of its safeguards to all nuclear material in all of the state’s peaceful nuclear activities and to prevent diversion of such material to nuclear weapons or other nuclear explosive devices.

Article VI. The states undertake to negotiate toward general and complete disarmament under strict and effective international control.

Article X. Establishes the right to withdraw from the Treaty giving 3 months’ notice. It also establishes the duration of the Treaty (25 years before 1995 Extension Initiative).



附录二:

IAEA有关伊朗核问题的一系列决议

来源:http://news.sina.com.cn/w/2006-02-02/23138116366s.shtml

2003

619日,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发表理事会主席关于伊朗核问题的总结性声明。声明说,理事会敦促伊朗“迅速纠正(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在其报告中提到的伊朗在执行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有关的保障协定中存在的所有问题,立即和无条件地签署和执行保障协定的附加议定书”。

912日,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通过决议,要求伊朗在10月底前公开其核计划,以澄清其全部核活动,包括浓缩铀计划的“全部历史”,尽快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并允许国际原子能机构对其进行更为严格的突击检查,终止提炼浓缩铀试验。

1126日,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通过决议,对伊朗违反对国际原子能机构作出的承诺深表遗憾,但对伊朗表示要积极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和增强核活动的透明度表示欢迎。决议说,今后一旦发现伊朗再次违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理事会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采取具体行动。

2004

313日,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通过决议,批评伊朗未公开其部分核计划,声明保留在下一次理事会会议上是否决定将伊朗核问题提交联合国安理会审议的选择权。

618日,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通过决议,敦促伊朗采取一切必要的步骤,协助国际原子能机构解决所有与核计划有关的剩余问题,包括澄清在核设施中发现的高浓缩铀痕迹和第二代浓缩铀离心机的问题,以使核查尽早完成。决议肯定了伊朗在配合国际原子能机构进行核查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同时对伊朗在其他一些问题上未能“全面、及时和主动”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表示遗憾。

918日,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在维也纳通过决议,要求伊朗终止一切与制造核武器有关的核活动,并把1125日确定为对伊朗核问题进行全面审议的最后期限。

1129日,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通过法英德3国提交的决议草案,决定不将伊朗核问题提交联合国安理会讨论,同时要求伊朗全面履行与法英德3国达成的有关中止一切铀浓缩活动的协议。

2005

811日,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紧急会议通过一项决议,要求伊朗立即停止与铀浓缩有关的一切核活动,与欧盟继续就其核问题进行谈判,但遭伊朗拒绝。

924日, 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通过欧盟提出的关于伊朗核问题的决议。决议未明确要求立即将伊朗核问题向联合国安理会报告,但认定伊朗多次不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保障协定规定的义务。伊朗认为该决议既不合法,又不合理,因此拒绝接受。



附录三:

安理会第1696(2006)号决议(S/RES/1696(2006))主要内容摘要

来源:http://www.un.org/chinese/aboutun/prinorgs/sc/sres/06/s1696.htm

…………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第四十条采取行动,以使原子能机构关于暂停的要求具有强制性,

1.吁请伊朗不再拖延地采取原子能机构理事会GOV/2006/14号决议所要求的步骤,这些步骤是对伊朗的核计划完全用于和平目的建立信任及解决悬而未决的问题所不可或缺的;

2.为此要求伊朗须暂停所有浓缩相关和后处理活动,包括研究与开发,并由原子能机构予以核查;

3.表示深信上述暂停和伊朗全面、可核查地遵守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提出的要求将有助于通过外交途径谈判解决问题,保证伊朗的核计划完全用于和平目的,强调国际社会愿积极致力寻求这种解决办法,鼓励伊朗按照上述规定与国际社会和原子能机构重新进行接触,并强调这种接触将对伊朗有益;

4.为此赞同中国、法国、德国、俄罗斯联邦、联合王国和美国,在欧洲联盟高级代表的支助下,为制定长期的全面安排, 以便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与伊朗发展关系和开展合作,并对伊朗的核计划纯属和平性质建立国际信任提出的建议(S/2006/521)

5.吁请各国按照本国法律授权和立法,并遵循国际法,警惕并防止转让可能有助于伊朗浓缩相关和后处理活动及弹道导弹计划的任何物项、材料、货物和技术;

6.表示决心加强原子能机构进程的权威性,大力支持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发挥的作用,赞扬和鼓励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和秘书处不断作出专业和公平的努力,在原子能机构框架内解决伊朗的所有悬而未决问题,强调原子能机构有必要继续开展工作,澄清与伊朗核计划有关的所有未决问题,吁请伊朗根据《附加议定书》的规定采取行动,毫不拖延地执行原子能机构可能要求的所有透明措施,支持原子能机构正在进行的调查;

7.请原子能机构总干事于831日前向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提交报告,主要说明伊朗是否已全面地、持续地暂停本决议所述及的一切活动,以及伊朗遵守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所要求采取的一切步骤和本决议上述规定的进程,并同时向安全理事会提交此报告,供其审议;

8.表明其意向,如果伊朗截至上述日期仍未遵守本决议,将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第四十一条采取适当措施,旨在劝服伊朗遵守本决议以及原子能机构的要求,并强调,如有必要采取这种补充措施,则须作出进一步的决定;

9.确认如果伊朗遵守本决议,则无需采取这种补充措施;

10.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附录四:

来源:http://www.un.org/chinese/aboutun/prinorgs/sc/sdoc/06/sprst15.htm

安理会主席2006329日的声明(S/PRST/2006/15)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6329日安全理事会5403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不扩散问题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重申它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承诺,并回顾缔约国有权按照该条约的第一条及第二条,不受歧视地为和平目的进行核能的研究、生产和利用。

安全理事会严重关切地注意到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向它提交的许多国际原子能机构有关伊朗核计划的报告和决议,包括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2月份的决议(GOV/2006/14)。

安全理事会又严重关切地注意到,总干事2006227日的报告(GOV/2006/15)列举了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和关切,包括一些可能涉及军事核层面的问题,并注意到国际原子能机构无法得出伊朗没有未经申报的核材料或核活动的结论。

安全理事会严重关切地注意到伊朗决定恢复与浓缩有关的活动,其中包括研究与发展,并中止根据《附加议定书》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开展的合作。

安全理事会呼吁伊朗采取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特别是其第GOV/2006/14号决议执行部分第1段所要求的步骤,这些步骤是确信伊朗核计划完 全用于和平目的和解决悬而未决的问题不可或缺的,并为此强调,再次全面和持续地暂停包括研究与发展在内的所有与浓缩有关的活动和后处理活动,并由原子能机 构予以核查尤为重要。

安全理事会表示深信,暂停活动和伊朗全面、可核查地遵守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提出的要求将有助于通过外交途径谈判解决问题,保证伊朗的核计划完全用于和平目的,并强调国际社会愿积极努力寻找这样一个解决办法,这也有利于其他地区的核不扩散努力。

安全理事会大力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发挥作用,赞扬和鼓励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总干事和秘书处不断作出专业和公平的努力,解决在伊朗的悬而未决的问题,并强调国际原子能机构有必要继续开展工作,澄清与伊朗核计划有关的所有悬而未决的问题。

安全理事会要求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在30天内向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并同时向安全理事会提交一份报告,说明伊朗遵守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所要求的步骤的情况,供其审议。



附录五:

来源:http://www.un.org/chinese/News/focus/nuclear2.htm

GOV/2006/14号决议主要内容摘要

…………

1.突出强调只要伊朗积极响应理事会对伊朗发出的关于采取建立信任措施的呼吁,悬而未决的问题就能够得到最好的解决,对伊朗计划纯和平性质的信任也可以建立起来,而且就此认为伊朗必须:

Ø         重新全面和持续中止包括研究与发展在内的所有浓缩相关活动和后处理活动,并由原子能机构加以核实;

Ø         重新考虑重水慢化研究堆的建造;

Ø         迅速批准和全面执行附加议定书

Ø         在完成批准之前,继续按照伊朗于20031218日签署的附加议定书的规定行事;

按照总干事在GOV/2005/67号文件中要求的那样执行透明措施,这些措施应超出保障协定附加议定书的正式要求,并应包括原子能机构为支持其正在进行的调查可能要求的对个人、采购相关文件、两用设备、某些军方所有工厂和研究与发展场所的接触和准入;

2.要求总干事向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报告这些步骤都是理事会要求伊朗采取的,并向安全理事会报告原子能机构就此问题所通过的所有报告和决议;

3.表示严重关切原子能机构尚无法澄清与伊朗核计划有关的一些重要问题,包括伊朗已经拥有一份有关生产金属铀半球体的文件,因为根据秘书处的报告,这是与核武器部件制造相关的一个工艺;指出将该文件加装原子能机构封记的决定是一个积极步骤,并要求伊朗保存这份加装了原子能机构封记的文件,并向原子能机构提供一份完整的副本;

4.深表遗憾尽管理事会反复呼吁维持理事会声明对于解决悬而未决的问题至关重要的所有浓缩相关活动和后处理活动的中止,但伊朗仍于200588日恢复了它在伊斯法罕设施的铀转化活动,并采取步骤于2006110日恢复了浓缩活动;

5.呼吁伊朗认识到,根据以往各项决议所载伊朗的保障记录和存在未决问题的背景,目前缺乏对伊朗谋求发展易裂变材料生产能力的意图的信任:并重新考虑其对自愿采取而且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建立信任措施的立场,并对能够导致增加信任的谈判采取建设性的方案;

6.要求伊朗向原子能机构充分而迅速地提供总干事认为必不可少而且己经延误的合作,尤其是协助原子能机构澄清带有军用核层面的可能活动;

7.强调原子能机构核实伊朗申报情况的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并请总干事继续努力执行原子能机构与伊朗的保障协定,在该协定生效之前继续努力执行该协定的附加议定书,以便就伊朗不存在未申报的核材料和核活动提供可信保证,并采取原子能机构所要求的补充透明措施,以便能够解决悬而未决的问题并重建伊朗过去核活动所有方面的历史和性质;…………



附录六:

来源:http://www.un.org/chinese/ga/spec/10/ars10_2.htm

联合国大会第十届特别会议的最后文件(A/RES/S-10/2)内容摘要

…………

三、行动纲领

45.裁军谈判的优先次序如下:核武器;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包括化学武器;常规武器,包括可被认为引起过度伤害或具有滥杀滥伤作用的任何常规武器;裁减武装部队。

48.在达成核裁军目标的任务方面,所有核武器国家,特别是拥有最重要的核武库的国家负有特别责任。

50.达成核裁军需要在适当阶段就下列协议和各有关国家都满意的适当核查措施,迫切进行谈判:

(a)停止在质量上改善和发展核武器系统;

(b)停止一切类型的核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生产和武器用裂变材料的生产;

(c)一项分阶段进行并订有商定时限的综合方案,以便在可行时逐步均衡裁减核武器储存及其运载工具,并尽快导致最后彻底销毁这种武器。在谈判过程中,可就任何类型核军备在不影响任何国家安全情况下的相互协议限制或禁止,进行审议。

51.一切国家在有效核裁军过程范围内停止试验核武器是符合人类的利益的。这可以大大有助于达成上述终止核武器的质量改进、停止发展新型核武器,并防止核武器扩散的目标。

56.防止核战争危险和防止使用核武器的最有效保证是核裁军和彻底销毁核武器。

57.在尚未达成这个目标以前,应该为实现这个目标积极进行谈判,并且铭记着核战争对于交战国和非交战国都会产生同样严重的后果,核武器国家负有采取各种旨在防止核战争爆发和按照《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在国际关系上不使用武力包括不使用核武器的措施的特别责任。

59.在这方面,吁请各核武器国家采取步骤,保证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大会注意到核武器国家所作的各项宣言,并且促请他们继续努力,在适当时达成有效的安排,以保证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62.然后核武器国家应对无核武器区承担义务,其方式将与每一区域主管当局商定,特别是:

(a)严格尊重无核武器区的地位;

(b)不对这些区域的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66.有效措施可以并应该在国家一级和通过国际协定加以采取,以便在不影响能源供应或核能和平用途的发展的情况下尽量减少核武器扩散的危险。因此,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国家应联合采取进一步步骤,在普遍和无歧视的基础上就防止核武器扩散的方法和途径,拟订一项国际协商一致的意见。

…………

1 Comment »

The URI to TrackBack this entry is: http://alexandra.blogsome.com/2007/01/19/p157/trackback/

  1. so long…

    Comment by wei — January 20, 2007 @ 1:00 am

RSS feed for comments on this post.

Leave a comment

Line and paragraph breaks automatic, e-mail address never displayed, HTML allowed: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ode> <em> <i> <strike> <strong>



Anti-spam measure: please retype the above text into the box provided.